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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09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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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行为人有能力清偿债务而不清偿、行为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但存在一些情况会导致强制执行中止。那么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情形中止强制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中止执行后如何恢复执行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可以恢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强制执行后没有中止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被确认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以及如果强制执行会造成无法逆转的损失的,和其他类似的情况,可以中止强制执行。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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