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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责任后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3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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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后,在处理完伤员后通常会联系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定,划定好责任后才会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那么认定责任后保险公司如何赔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中的损失先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原则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三、无接触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交通事故虽然是无接触的,但是有责任的当事人还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各自的行为所发挥的作用与过错的严重的来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责任的,就无需担责。

  综上所述,一般赔偿会首先由交强险理赔,其余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理赔,如果还有不足部分则由侵权人承担。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认定责任后保险公司如何赔付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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