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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0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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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拥有房产证才属于真正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因此,在完成房屋买卖后,就需要进过户流程。那么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科长审批。

  (五)主任审批。

  (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

  (二)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三)二次过户住宅:6元/m2

  (四)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

  (五)评估费:5‰

  (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

  二、安置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契税,交易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一)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二)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安置放的对象是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三、安置房过户条件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买卖,交易与普通房屋无差别;无证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一)调查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具备产权证,只是开发商没及时办理,如有拆迁协议书,虽麻烦,但日后还可办产权证;

  (二)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纠纷。

  (三)有些房企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交易后,可提供更名服务,适当收些费用是一种好的解决办法。

  安置房过户需要缴纳契税,交易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根据房产的类型,过户的手续也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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