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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需要停车费和拖车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1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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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人都会买车作为自己上下班的通勤工具,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随之发生了,那么交通事故扣车需要停车费和拖车费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扣车需要停车费和拖车费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规定,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扣车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情况下,必须在事故责任处理完毕后,到交警部门提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九条 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三、交通事故扣车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有扣车的权力。赋予交警这项权力的法律依据有: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大)第七十二条(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中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 保管,以备核查。”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颁)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 当妥善保管。”同时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 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 对扣留的车辆依法 处理。”

  (三)交警扣车期限的法律分析 按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 交警扣留车辆的行为以及扣留车辆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 规定。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形下交警才能扣留车辆。 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形下交警才能在法定 期间之内扣留车辆。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这是交警扣留车辆的法定理由,除此之外,任何人的物权神圣而不可侵犯,交通警察不得凭借行政权力予以扣留。

  (四)《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湖南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其执法依据是该办法第三十五条,该法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能及时了结的,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或者事故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供有效担保;不提供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的需要扣留有关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被扣留的事故车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的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有扣车的权力。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扣车需要停车费和拖车费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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