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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刑事案件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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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种情况下,公检法机关发现不应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都会撤销刑事案件,那么撤销刑事案件的情形有哪些?刑事案件如何申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撤销刑事案件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案件怎么申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请再审人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错误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提出再审请求不得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申请再审人在民事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原审已反诉的除外)。

  三、公检法分别受理哪些刑事案件?

  (一)下列刑事案件直接到法院告状:

  1、有原告和被告,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伤害案。

  2、告诉才处理的公然侮辱、诽谤案。

  3、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5、重婚案。

  6、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7、虐待案。

  8、遗弃案。

  对于以上8种犯罪案件,被害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下列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告状:

  1、贪污案。

  2、刑讯逼供案。

  3、诬告陷害案。

  4、破坏选举案。

  5、非法拘禁案。

  6、非法管制、搜查案。

  7、报复陷害案。

  8、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案。

  9、伪证陷害、隐匿罪证案。

  10、侵犯通信自由案。

  11、行贿、受贿案。

  12、泄密案。

  13、玩忽职守案。

  14、重大责任事故案。

  15、枉法裁判案。

  16、体罚虐待人犯案。

  17、私放罪犯案。

  18、偷税抗税案。

  19、挪用救灾抢险等款物案。

  20、假冒商标案。

  21、挪用公款案。

  2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3、对被害人不控告的重婚案。

  24、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

  对于上述案件,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或组织,应当到检察机关告发,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

  下列刑事案件到公安机关告发:对于《刑法》规定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刑事法规规定的刑事犯罪案件,除了法院受理的自诉刑事案件和检察机关的自侦刑事案件以外,其余都是公安机关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

  不论是被害人、还是其他公民、组织,对于这些刑事案件,都需要向公安机关告发。公安机关根据告发,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进行侦查,侦查终结以后,向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后,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撤销刑事案件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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