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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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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股份公司的设立,一般都是发起和募集的方式。那么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是如何规定的?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几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一)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二、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吗

  是的。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三、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几种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流程:

  (一)签订发起人协议。

  (二)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三)组建公司机关。

  (四)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法》

  第八十条 【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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