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如何申请伤情司法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4 12:27
人浏览

  在实践中,我们通常会碰到要申请伤情司法鉴定的情况,那么如何申请伤情司法鉴定?伤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如何申请伤情司法鉴定

  (一)申请伤情司法鉴定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二、伤情司法鉴定程序

  (一)鉴定的委托

  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

  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二)鉴定的受理

  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因当事人材料不全、拒绝提供鉴定所需完整病历资料或进一步检查的,法医有权拒绝受理。

  办案单位没有开具委托书并提供鉴定所需完整材料的,法医不能正式受理,且不能出具正式鉴定文书。

  三、伤情鉴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年x月x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住xxxx.

  被申请人:xxx,男,xxx年x月出生,初中文化,农民,住xxx.

  (一)申请事项:

  1、对被申请人的伤情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2、就被申请人左侧第11、12肋骨骨折,右侧第11肋骨骨折的时间及致伤物进行鉴定,以查明被申请人的三根肋骨骨折与申请人的致害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

  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经过

  (二)关于重新司法鉴定的申请

  此致

  xxx公安局

  申请人:

  年月日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申请伤情司法鉴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