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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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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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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人民法院有权利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者被告的反诉请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什么是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

  (一)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

  (二)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起诉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不符合上述起诉条件,则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法院审理后才确认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则应裁定驳回起诉,而不能再适用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的起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程序之后才确认其行为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但原告仍坚持其起诉要求的。

  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联系和区别

  由于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在字面上和结果上的相似,二者常常会被混淆,实际上二者虽然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结果上却有重大区别。

  (一)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二者相似之处在于:

  1、其结果均是人民法院以强制驳回形式使原告的要求和主张得不到满足和实现。

  2、二者均是在案件受理、审查、审理后做出的。

  3、当事人对这两种处理不服的均可上诉。

  (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不同点:

  1、二者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乃指原告主体不符没有诉权。或者是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指原告虽然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但是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诉讼请求缺乏足够有力的证据证明。

  2、二者适用的法律文书形式不同。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适用的是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是解决实体权利问题,所以必须是判决。

  3、上诉状的上诉请求不同。驳回起诉上诉,在要求撤销裁定的同时,可以要求二审法院指定基层法院或一审法院重新受理。驳回诉讼请求在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要求二审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也可以要求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直接依法改判。

  三、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和立案条件的情形;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

  总而言之,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是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一定的瑕疵驳回案件。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是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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