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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1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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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合同一旦签订,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一)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解除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二)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三)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三、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实践中,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主要是:

  (一)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将延误情况和租赁物预期到达的时间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出租人。

  (二)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适合约定的用途,超过约定的交付期限仍未交付符合用途的租赁物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出租人拒不尽维修租赁物义务,严重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承租人擅自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或者不合用途的活动,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汽车运送毒品,利用生活居住的房屋从事营业性活动等,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同意或者知道承租人为上述行为而不反对的,出租人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对租赁物进行拆解、改造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六)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即存有权利瑕疵),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对该权利瑕疵知情的,则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一般是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依据合约或者法律规定的损失进行赔偿。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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