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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伤残费用谁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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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受害方的伤残鉴定都是需要责任方进行支付的。那么交通事故鉴定伤残费用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得多长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残费用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误工费

  【误工时间】

  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得多长时间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带着身份证,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出具的《鉴定委托书》,病历卡,医疗X光片,磁共振报告,医院出院小结,填写鉴定书等材料去申请。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鉴定伤残费用谁出?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在诉讼过程中,伤残鉴定费用由举证方先行垫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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