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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酌定不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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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法定的公诉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于一些特定条件的犯罪行为,检察院会选择酌定不起诉。那么什么是酌定不起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一)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二、存疑不起诉有犯罪记录吗

  存疑不起诉本身是一个事件,该事件是否对本人有影响,从法律上讲,这不是犯罪记录,本人也无需承担报告义务,存疑不起诉是没有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三、酌定不起诉的情形

  (一)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包括:

  1、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2、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4、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5、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6、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总而言之,我们能够了解到,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是被诱骗参加犯罪的行为,检察院会酌定不起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酌定不起诉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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