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事故等级的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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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实际生活中法律的实际运用,将事故等级分为了四种基本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别那么事故等级的划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实际生活中法律的实际运用,将事故等级分为了四种基本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别那么事故等级的划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事故等级的划分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三)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三、事故等级分哪4个等级

  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故等级可以按照伤害等级来划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事故等级的划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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