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产税的征税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3 12:13
人浏览

  在现实生活中,购买房子之后,都是需要进行交纳房屋税费的,因此都是有相关标准的。那么房产税的征税标准?个人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税的征税标准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但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计税依据与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

  二、个人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一)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二)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三)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四)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五)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六)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三、房产税如何计算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1.2%

  (二)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税的征税标准的相关知识,在进行房产税的征收时,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才是能够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