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普通合伙人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21 07:06
人浏览

  如果想要创建合伙企业,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合伙人数量,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普通合伙人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普通合伙人的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普通合伙人义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有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的义务;普通合伙人不能从事竞业禁止活动,不得以牺牲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为代价,谋取个人利益;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其他义务。

  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吗

  可以。

  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

  (一)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

  (二)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需要注意:

  1、合伙人用以出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的或可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实物财产。

  2、不能完全支配的财产、已设立担保的实物、短期租赁他人的实物,一般不应作为实物出资。

  (三)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版权)、技术秘密。

  (四)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作价出资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

  (五)劳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要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六)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方式。

  总而言之,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以出资额为限度的债务。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普通合伙人条件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