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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离婚孩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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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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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离婚,就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子女的抚养权也是需要重新确定的。那么家庭主妇离婚孩子归谁?家庭主妇离婚可否要求家务补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家庭主妇离婚孩子归谁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农村领结婚证城市可以办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家庭主妇离婚可否要求家务补偿

  家务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只有双方约定婚内所得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才可能影响其个人财产的增加。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如果夫妻婚内所得没有约定归各自所有,则依法按共同财产对待。如果一方对财产的增加有特殊贡献的,只能在财产分割时给予照顾,但这不是家务补偿。

  三、家庭主妇离婚财产怎么样分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要对财产性质进行认定,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共同财产分割的大原则一般是一人一半。所以家庭主妇也一样,家庭主妇离婚时可以分得多少财产,要看和对方协商的情况或者是法院判决的情况。此外,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也就是说,如果约定了婚姻存续期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家庭主妇在照顾孩子和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夫妻离婚后,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是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一种保障。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家庭主妇离婚孩子归谁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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