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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利息的时间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4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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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的贷款,往往很多时候逾期之后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那么你知道逾期利息的时间怎么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逾期利息的时间怎么确定

  计算逾期贷款利息的时间起点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开始计算贷款逾期利息的时间: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逾期利息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对于逾期付款行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当事人在合同中既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又未约定应承担逾期付款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起诉时按起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而法院在判决主文中就按照当事人起诉的利率标准计算,这样,如果在判决至判决生效期间出现银行贷款利率发生变动的情况时,就不能较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悖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因此,在判决时对从拖欠之日至判决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可以按照当事人起诉时的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判决次日至判决给付之日期间的利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逾期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是多久

  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判决利息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则该债务利息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即如果不包含迟延履行期间加倍的利息,逾期利息计算的截止日期应当以判决书为准。判决书未明确的,应当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逾期利息的时间怎么确定的相关知识,计算逾期贷款利息的时间起点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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