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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3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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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会进行理赔,但是保险也有不予理赔的情况,那么你知道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

  根据交强险条款第10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事故、投保车辆的财产损失、间接损失、诉讼仲裁费用等,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免赔的。对于本车的乘客人身损失,交强险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车投保了乘客险,则按商业险条款和程序进行赔偿,本车乘客不能对本车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索赔。

  在诉讼中,原告往往在诉状的诉讼请求中主张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根据上述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二、交通事故伤者对保险公司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责任认定应当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主要依据,不是个人主观感受。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因为交警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勘查现场及周边交通状况等为主要认定交通事故的因素,各方的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只有综合各因素所作出的责任认定才是准确的,建议你参考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肇事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伤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哪些不赔偿

  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这就可能出现一种可能,投保人故意将受害人杀害(显然上述案件不是这样),从而获取保险金,这种称之为“道德风险”。这一免责条款正是为了防止类似“道德风险”事故的发生。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者未及时年检的,均属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车险免责条款规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年检这件事,车辆未年检,保险就相当于白买,车辆处于“裸奔”状态,要多危险有多危险。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此外,还包括车辆在出险后,送去维修的路上或者在维修过程中额外出现的意外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赔偿的。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专家建议,在为仅有临时车牌的新车购买保险,应与保险公司事先单独做出在临时车牌方面的约定。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行善有风险,放弃追责需谨慎”。这缘于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也就意味着,若你某天善心大发,放弃对责任方的追责权利,那就有可能要自己承担事故损失,因为此种情况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损失给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的相关知识,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交强险不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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