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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拿鉴定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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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必很多人都没有接触过司法鉴定吧,司法鉴定不但可以用于鉴定诉讼中的证据的真实客观性,在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下给受害人做伤残鉴定。那么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拿鉴定书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拿鉴定书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事故伤残鉴定书,鉴定机构会寄给法院,法院再通知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一)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当这些都做完之后,就是出具相应的报告,然后由出具报告的方面盖章签字产生效应。

  (二)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后的两日之内将报告交给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在收到报告之后当事人对这个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这些报告的三天之内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再找另一个机构或者组织进行事故的鉴定。

  (三)如果是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再收到报告的三天之内在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以及备案。

  (四)申请的重新鉴定的机会只有一次,这一次的时间和上一次的是一样的。

  (五)评定书。这个一般就包括案件的详情,住院的详细信息,以及误工费的判定等,然后由评定人进行签字之后生效。

  (六)如果在这个时间中,出现了多份报告那么这些报告的出具人都有法定的资格你那么就以这些报告中出具人级别最高,才行最高的出具人出具的报告当做这个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报告。因为这种出具人更具有权威性。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

  对于事故中那些伤情比较严重的当事人,就需要有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对伤情进行鉴定,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是在治疗终结后,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鉴定,并制作伤残鉴定结论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鉴定结论书出具后,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这里的当事人指的是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公平合理划分事故双方的责任,伤者要等待事故伤残鉴定书的完成,对于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拿鉴定书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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