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担责任的能力,对民事责任能力进行划分。其中,最简单的划分办法就是依据年龄划分。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哪些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
(一)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亮点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限降为“六周岁”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总则草案中,拟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从“十周岁”下调至“六周岁”,规定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专家解读:赵xx说,“十周岁”是当时认为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正常认识和判断能力,十周岁之后才具有与他从事活动相适应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能从事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活动,如购买文具、购买交通工具、手机充值、打车等活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有所提高,现行规定的年龄下限有所偏高。这一调整也与我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相呼应。
三、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几种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但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其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的,并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条件的,应当认定有效。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损害国家利益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其中,(一)(二)属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在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民法典》与主流观点,该行为应为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四)-(六)为内容“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另外,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的民事行为一般来说都是无效的,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