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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后可以撤回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21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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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之后,有些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又想撤回之前的申请了,那么申请执行后可以撤回吗?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多久才能立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申请执行后可以撤回吗

  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二、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多久才能立案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三、被执行人多久变成失信执行人

  被执行人不会因为时间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存在特定条件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执行后可以撤回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虽然执行可以撤回,但之前缴纳的申请费是不退回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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