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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故处理什么时候结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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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都是需要及时处理责任的存在等等,那么车祸事故处理什么时候结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车祸事故处理什么时候结案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样本

  (一)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址:

  委托人:×××(个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或地址等基本情况)。

  受委托人:姓名:×××,单位:×××。

  职务:×××,电话:×××。

  (二)委托事项: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人(我公司)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诉讼代理人。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特别代理),包括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的具体内容:

  车主在委托他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需签订相关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并在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中明确表示出双方的权利和职责。关于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同法定代理人不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受当事人授权的约束,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诉讼,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委托代理人独立进行的诉讼代理活动,如代为诉讼行为及接受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的“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这些涉及处分实体权利或诉讼权利的诉讼行为,“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三、正常事故处理流程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车祸事故处理什么时候结案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车祸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都是需要交警对现场进行勘察,让双方签订责任事故书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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