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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的审判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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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再审制度,如果被告人想要申请刑事再审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那么刑事再审的审判期限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再审的审判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二、刑事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当然,适用简易程序,首先还是要保证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不能为了简便、省事而将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简易程序审理。为此,刑事诉讼法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条规定: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三、刑事审判期限有关规定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多久才能判,这涉及到的实际是一个审理期限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不同情况的案件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审判期限:第202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206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而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214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232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总之,刑事再审的审判期限一般为一个半月,申请后可以延长为两个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再审的审判期限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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