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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赠与的股权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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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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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股权是属于股东的财产,股东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那么接受赠与的股权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公司债务股东该怎样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接受赠与的股权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要承担责任。如果受让的股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那么承担责任也是公司承担责任,与股东个人没有关系。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二、公司债务股东该怎样承担

  公司有股东,股东对公司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但因为公司的法人性质,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各自独立,因此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债务的。比如:

  (一)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二)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三)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四)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五)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六)其他需要股东自行承担债务的情形。当债权债务的性质符合上述情况时,该笔债务不需要公司承担,股东需要自行承担责任。

  三、公司债务承担具有哪些特点

  实践中公司债务承担最容易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混淆,公司债务承担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公司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事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二)基于债权产生的抗辩权也随债务承担移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

  (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一般来说,股东拥有股权就要承担相关的债务,赠与的股权看双方是否对债务有约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接受赠与的股权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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