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几天
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三十七天以内。当公安机关决定拘留某人时,他们需要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将案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1.在特殊情况下,这个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
二、行政拘留需通知家属
1.当某人被行政拘留,即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时,执行程序中有告知家属的义务。
2.家属可以向拘留所提出探视请求,为了进行探视,最好向办案的公安机关申请介绍信并持本人的身份证明。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因此,行政拘留的情况下,家属是有权知道并探视被拘留者的。
三、不服拘留可起诉吗
1.如果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相对人确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这是因为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而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制裁。
3.当某人对这种处罚决定不满时,他们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被行政拘留的人,其家属有权知道并进行探视;同时,如果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满,当事人完全有权利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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