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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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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5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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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自然人都要有户籍的,户籍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那么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是什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是指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二)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是指什么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指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也就是身份证上,户口本上的管理户籍的派出所。户口本上都有记载。可以直接查看户口本。农村户口的,一般为户口所在乡镇的派出所;城市的,属于划片管理,为办理身份证、户口本的派出所。

  (一)个人户口所在属地的辖区派出所,户口本里面盖有管辖派出所的章。

  (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也就是个人的户口本上的地址中所在街道或乡镇的派出所。

  (三)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四)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三、居住地是户口所在地吗

  不一定,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我国对于户籍进行严格的管理,对于户口的迁入或者迁出都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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