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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0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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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权益,是需要按照规定行使的,那么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的区别

  本质上没有区别。根本的区别是,一个已经发生,一个还没有发生。

  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路障妨害通行,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二、关于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妨害排除、妨害防止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为物权请求权,旨在保护物权的完满。民法典第196条第1项对此也有也明确规定。

  妨害或者可能的妨害产生的原因与相对人有一定联系。换言之,相对人对妨害或可能妨害有无主观上之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影响权利人对其提出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的请求,但是妨害或可能妨害须和相对人有事实上的牵连。

  三、请求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是否是一样的

  是不一样的,根本的区别是,一个已经发生,一个还没有发生。

  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路障妨害通行,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的区别的相关知识,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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