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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后如何向保险公司追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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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后向保险公司追偿方式有双方可以根据法律部法规和合同的订立向保险公司追偿。交通事故赔付方式可以参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比如:医疗费、生活费、误工费等。因此在购买车辆的时候,购买一份保险,保险可以为此赔偿一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后如何向保险公司追偿

  交通事故中,车主在支付了赔偿金后可以根据相关合同的预订和法律的规定向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车主能得到保险多少赔偿

  (一)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交强险赔偿的责任对象可以是车险车主吗

  交强险赔偿的责任对象当然可以是车险的车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道路上的交通事故,本车的人员甚至是被保险人以外的人员发生伤残死亡死,遭受人身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强制性承担的。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后如何向保险公司追偿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车主是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追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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