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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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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5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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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公证事项材料等,一般人们在进行买卖时会选择按照规定进行公证,增强买卖的效力,有的当事人订立遗嘱之后会选择将遗嘱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遗嘱往往其效力比一般遗嘱要高。

  一、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三)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四)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五)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六)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购房为什么要公证

  公证机关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房房买卖双方的主体资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特别注重开发公司对出售的商品房有无预售或向境外出售的权利,对于那些不真实、不合法、不完善的条款,将予以剔聊或提出补充、更正意见,最后公证确认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商品房买卖经过公证,有利于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防患于未然,从而有效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的良好法律秩序。

  三、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法律并未强制遗嘱必须进行公证。立遗嘱是否去做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只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更高。《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最新民法典草案已经删去了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更高这一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公证需要的材料要结合当事人需要公证的事项来确定,一般涉及到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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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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