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企业征地拆迁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3 12:06
人浏览

  企业征地拆迁需要经过七个流程,先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许可证后进行公告,再书面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人了解补偿方式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最后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

  一、企业征地拆迁流程

  (一)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四)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五)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拆迁人给钱,被拆迁人交房。

  2、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绝搬迁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协议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拆迁达不成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可依裁决自动履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有严格的法律要求)。

  二、企业征地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三)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工业用地补偿标准

  工业用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11倍、盐田为7~9倍、未利用地为1.5倍。

  综上所述,企业征地拆迁需要经过七个流程,先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颁发许可证后进行公告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企业征地拆迁流程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