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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区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5-2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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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来源上,家庭共同财产是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包括夫妻、父母和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家庭共同财产的范畴要大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区分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不仅包括夫妻,还包括父母、子女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二、家庭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全体或部分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对共同所得和各自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的共有财产关系。

  家庭共同财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生以家庭共同生活为前提,但家庭共同生活并不必然导致家庭共同财产关系的发生,产生家庭共同财产,必须还要经家庭成员的协商或约定;

  (二)家庭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家庭成员共同所得和各自所得,所谓共同所得,如家庭成员共同创造的劳动成果、共同继承的遗产、共同接受的赠与等,所谓的各自所得是指家庭成员个人所得而按约定应纳入家庭共有财产范围的财产;

  (三)家庭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共有财产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财产的所有权,不到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不得分割。

  三、夫妻共同财产能强制执行吗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并且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财产包括个人存款、股票、基金、财物、车辆等等,对于共有的财产自然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

  综上所述,家庭共同财产是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包括夫妻、父母和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区分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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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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