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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屋的相关继承人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能转让或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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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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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房屋的相关继承人是有居住权的,对于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和其他继承人都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居住权可以进行转让或继承吗?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作为继承人,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对于房子居住或处分时应当所有人共同协商。

  一、遗产房屋的相关继承人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表示,这个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所以法律快车小编认为对于房子居住或处分时应当所有共有人协商一致。

  二、居住权能转让或继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编创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根据《转会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或继承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产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遗产按遗嘱或遗赠内容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按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篇继承规定的法定继承的范围: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及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份额怎么确定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篇继承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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