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温州医科大学男生进女厕偷拍,偷拍他人隐私如何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7 13:17
人浏览

温州医科一男生尾随女生进女厕并偷拍,偷拍他人隐私目前还不会被判刑,一般会被治安处罚,即处5-10日的拘留,并处罚款。偷拍他人的这一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

  一、温州医科大学男生进女厕偷拍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报料称,温州医科大学一男子尾随女生进入厕所偷拍。5月26日下午,温州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称,经学校调查核实,决定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二、偷拍他人隐私如何判刑

  偷拍他人隐私不会被判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该违法行为的特征是:

  一是行为侵害的对象必须使他人隐私。所谓隐私,即是指不愿意让人知道、属于个人的生活私密,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等。隐私一旦公开,就会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和苦恼。

  二是行为人必须采取偷窥、偷拍、窃听、散布等手段。对于偷拍、偷窥等形式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举不胜举,最为常见可谓一些“狗仔队”偷拍明星的私生活。针对偷拍盛行的情况,香港立法会已经开始讨论将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列入刑事犯罪。但内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偷拍导致他人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最重的处罚是治安拘留。

  我国刑法目前还没有将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目前还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三、偷拍他人隐私侵犯了哪些权利

  偷拍他人隐私侵犯的权利有:

  1、隐私权

  偷拍并且将超出公共领域的私人信息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在网络上传播,确实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权。

  2、肖像权

  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偷拍行为是否侵犯公民肖像权,还需要根据是否经本人同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偷拍的肖像等来考量。

  3、名誉权

  网络名誉侵权是指行为人在互联网上故意采用讽刺、谩骂或者捏造事实等手段,通过留言、发布信息或者评论等方法,降低他人的道德品质,降低法人的产品声誉,造成严重后果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