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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诉讼时效吗,人身损害赔偿能风险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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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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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诉讼时效,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不能进行风险代理。

  一、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诉讼时效吗

  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能风险代理吗

  人身损害赔偿不适用风险代理。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仅限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情形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情形有: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笔者认为应予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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