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一班均分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公平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等,针对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离婚财产分割: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达成调解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
二、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案财产纠纷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财产如何申请保全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起诉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法院裁定保全后,申请人要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