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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法人有哪些单位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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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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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法人的单位有公安机关、税务局等国家公职机关。其特点包括了机关法人是需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机关法人成立的方式为特别设立、机关法人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给等等。

  一、机关法人有哪些单位

  机关法人的单位有公安机关,税务局等国家公职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二、机关法人有哪些特点

  机关法人的特点包括了:

  1.机关法人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法人的活动方式是利用国家权力对教育、文化、军事及其他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同时,从事司法活动的法院、检察院也属于机关法人的范畴。

  2.机关法人成立的方式为特别设立。由于机关法人的设立取决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因此其设立无须经专门机构核准登记。

  3.机关法人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给。机关法人只进行行政管理,不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机关法人无法像企业法人那样通过经营获得盈利,机关法人的活动经费由国家拨给。

  4.机关法人不得从事商业经营,不得乱集资、乱收费,同时不得滥用经费。这是对机关法人的限制性要求。

  三、法人机关的分类

  法人机关的分类如下:

  1.意思机关

  意思机关也称权力机关、决策机关,是形成法人意志的机关。意思机关如人的大脑,故是首脑机关。在社团法人,意思机关是社员大会、公会的会员代表大会等。

  2.执行机关

  这是执行法人意思机关的决定、法人章程、捐助人意思等事项机关。

  3.代表机关

  4.监督机关

  法律快车提醒您,这是根据法人章程和意思机关的决议对法人的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实施监督的机关、监督机关不是法人必设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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