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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合同成立条件,成立的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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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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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运合同成立条件是客运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其成立的时间是在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客运合同成立

  一、客运合同成立条件

  客运合同成立条件如下:

  第一,客运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当事人。

  即旅客与承运人,他们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

  第二,客运合同必须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第三,客运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所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履行。

  二、客运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客运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成立时间】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三、客运合同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客运合同成立大致有四种情形:

  1.在采用先购票的方式下,旅客向承运人提出到站(码头、机场)、座别、路径等要求,并付给相应的承运旅费即构成有效要约,承运人售给旅客合于要求的客票为承诺,合同成立之时为交付客票时,这也是本条规定的一般情形。

  2.在先上一车(船)后购票场合,旅客登车(船)为要约,承运人准其上车(船)为承诺,合同自旅客登车(船)时成立,如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

  3.在采用取票制预订场合,预订行为为预约合同,旅客要求取票为要约,交付客票为承诺,合同自交付客票时成立。

  4.在采用送票制预订场合,预订行为系预约合同,承运人送票为要约,旅客签收为承诺,合同自售票机构将客票送。达旅客所在单位或居所并由接收人签收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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