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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敲诈勒索立案标准,敲诈勒索量刑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1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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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敲诈勒索立案标准根据敲诈勒索数额等级划分,如数额较大的,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而敲诈勒索量刑标准,则根据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一、四川省敲诈勒索立案标准

  四川省敲诈勒索立案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法律快车提醒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因此,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

  二、敲诈勒索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量刑标准如下: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三、敲诈勒索罪未遂是否可以立案

  敲诈勒索罪未遂可以立案。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即使未遂,依法也构成犯罪,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按《刑法》第274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因此,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即使未遂,依法也构成犯罪,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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