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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核准规定,核准企业名称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2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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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核准规定是不能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误导性的文字、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等。核准企业名称需要的材料有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核准申请书、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一、企业名称核准规定

  企业名称核准规定如下: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的文字。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6.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二、核准企业名称需要哪些资料

  核准企业名称需要以下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企业名称核准怎么办理

  企业名称核准办理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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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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