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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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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3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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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若干规定包括有,具体规定了应纳入名单的情形、纳入名单的期限为两年等;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包括有,不能进行非必要的生活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乘坐高铁和火车受到严格限制等。

  一、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若干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若干规定如下:

  1.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 法律快车提醒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哪些

  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

  1.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价的出行方式,甚至会被限制出国。

  2.失信被执行人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自己在经营生意,非单位员工的话,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等场所用于办公。

  4.债务人本人及其家属不得进行旅游、外出度假等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三、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人民法院采取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相关义务,但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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