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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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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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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有哪些?

起诉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有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的名称、住所;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起诉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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