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要怎样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15 07:54
人浏览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要怎样解除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解除的方式有: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全面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通过审查的等。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要怎样解除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要怎样解除的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