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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籍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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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4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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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籍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户籍的处理方式为夫妻一方可持原户口簿、离婚证、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派出所应依据相关资料,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离婚后户籍应该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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