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具备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八条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第九条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