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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是什么行为,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22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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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是故意破坏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以上,破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等,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是什么行为

  故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公共设施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给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

  二、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1.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要受什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与毁坏财物的数额有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快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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