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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还要还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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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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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还要还债吗

嫌疑人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其债务还是应当偿还。没收财产是一种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还要还债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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