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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认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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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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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认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离婚过错方的表现形式包括:一方重婚的;一方与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以及其他重大的过错行为。有这些情的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过错方认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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