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分割吗
男女可以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但一方个人财产,除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若双方构成
事实婚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分割吗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
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