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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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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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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谁来担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人是: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当事人;2、故意隐瞒重要的合同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当事人;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当事人。

缔约过失责任谁来担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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