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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民事合同纠纷时债务人无力清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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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9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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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民事合同纠纷时债务人无力清偿怎么办

当事人因为民事合同纠纷调解的时候,债务人无力清偿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清偿。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订立调解协议,而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处民事合同纠纷时债务人无力清偿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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