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时间多久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复议,只能复核,时间是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
2.这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所规定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若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提交复核申请程序
提交复核申请的程序包括两种方式。
1.如果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那么该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2.如果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那么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三、复核申请的审查规则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3.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同时,复核申请的审查规则也是保证复核公正、公平的重要保证。你对交通责任认定还有什么疑问吗?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解答你的疑惑。